根据《德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〈德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办法〉的通知》(德水函[2023]129 号)规定,广汉新鑫和工业园1#倒班房及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组织验收通过。
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、方案编制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的代表,会议成立了验收组。验收组认为“广汉新鑫和工业园1#倒班房及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”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,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,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,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。验收组一致同意“广汉新鑫和工业园1#倒班房及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”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。
公示期:2024年1月31日~2024年3月5日
公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:蔡工 18970942135
报备单位:广汉市水利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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